通讯员 马辉
无证驾驶的行为等同于“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预期的严重后果。一旦事故发生,后悔也来不及。但总有些人心存侥幸心理,无视法律铤而走险......3月11日,常德交警柳叶湖大队机动中队在太阳大道查获一起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9时49分许,执勤交警在太阳大道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一辆牌照为湘JYG5**红色小车由东向西驶来,立即引起民警的注意,并上前将其截停。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人杨某出示驾驶证时,杨某支支吾吾谎称没带,民警怀疑其并无驾驶证,随即通过交管系统查询,发现杨某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民警现场对驾驶员杨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通过民警的耐心教育,驾驶人杨某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以后一定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杨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拖移机动车的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年龄较大,且认错悔改态度诚恳,决定对其免于拘留。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