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屈省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天眼行动”,近日,长沙交警加大了对多次交通违法电动自行车的查缉力度。科信大队对今年以来“天眼行动”抓拍的数据进行统计,将交通违法次数排名前200的电动自行车信息推送给各勤务大队,由辖区大队通过电话通知、上门抄告、现场查缉等方式,督促车主或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属于租赁车辆或外卖骑手的,由租赁企业和外卖平台督促驾驶人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并对驾驶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3月10日至3月11日,两天时间就有28名车主主动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通过路面查缉,共查获“违法王”电动自行车8台。
芙蓉交警大队对“天眼行动”中抓拍的“违法王”车辆进行研判时,发现一台牌号为“长沙6103389”的“电动车”存在18条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违法地点全部是人民路曙光路口,并且违法图片信息与车辆登记信息不符,存在套牌嫌疑。研判民警将情况通报给辖区中队,六中队民警根据嫌疑车辆的出行规律,连续两天在在人民路曙光路口进行蹲守,终于于3月11日下午14:40分将嫌疑车辆查获。经查,该车的“车辆一致性认证书”上登记的车辆类型为电动二轮摩托车,车辆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其悬挂的“长沙6103389”过渡号牌也是套用其他车辆号牌。驾驶人肖某告诉民警,这台车是他在一个二手电动车商店购买的,买车时车上就已经挂了号牌,老板也没有告知他这是套牌车,当时还觉得带牌销售挺方便的,就直接购买了。
经调查,肖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存在无证驾驶、闯禁区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肖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将车辆扣留,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到芙蓉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