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胡红章 邹斯怡
近日,在湘潭市雨湖区熙春门路,发生一起因分心驾驶而导致的事故。2024年3月1日21时14分,张某驾驶湘AFC9***号小型客车,沿湘潭市雨湖区熙春门路行驶时,因操作不当,撞倒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后,径直冲入对向车道,与停在路边的湘CES***号小型客车、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路边花坛、水马、金属围挡相撞,同时,与路旁停放的二轮摩托车相撞,护栏也与对向车道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擦碰。
事故造成五车受损,道路中央金属护栏受损,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上货物受损,物业花坛、水马、金属围挡受损。
最终,民警认定,小车驾驶人张某因注意力不集中、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张某还需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行车时必须保持高度专注,对于任何可能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都应该避免或及时纠正。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切勿在驾驶过程中分心,让我们共同遵守交通规则,确保每一次出行都能平安顺利。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