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麻琼
随着天气转暖,摩托车、电动车上路逐渐增多,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切实提高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近期,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针对辖区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头盔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整治,进一步规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您好,请靠边停车,不戴头盔的行为非常危险,对自己和乘车人的安全都极不负责!”3月13日正值放学、下班晚高峰,一辆电动车被正在执勤的交警当场拦下,而车上的两名驾乘人员都未佩戴安全头盔,为加强两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执勤交警现场对两人进行了普法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不戴安全头盔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并要求两人今后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整治中,交警以重点路口路段、各中小学校、商业区为检查重点,采取“高峰守点,平峰巡逻”的方式,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持续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整治。
通过面对面宣教,让广大驾乘人员认识到“安全头盔就是护头盾”的重要保护作用,养成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做到严管、严控、宣教、引导,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吉首交警提醒:头部是我们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事故发生时,危及生命。戴好头盔是最简单最有效的保命措施,也是所有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人员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编辑:杨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