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牟建平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湖南常德公安交警部门对发生的每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坚持全力追逃,为受害人挽回损失,给群众交代。今年1至3月,全市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13起,办案民警通过勘察事故现场,调取监控设备,走访周边群众,查找嫌疑人证据,成功侦破12起,侦破率达到92.31%,收获群众赠送锦旗12面。
1月4日,鼎城交警大队针对发生在尧天坪镇发旺村11组路段的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办案民警冒着冰雪天气,经过5天连续作战,成功抓获肇事司机伍某喜及肇事摩托车。1月8日和1月20日,汉寿交警大队连续成功侦破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太子庙中队办案民警针对发生在太子庙镇龙津村刘家嘴路段的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经过三天调查走访,在社区干部协助下,成功找到了肇事三轮摩托车和司机孙某。军山铺中队办案民警在侦办发生在省道223线蒋家嘴镇紫阳冲村路段的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中,克服冻雨恶劣天气的影响和困难,仅用10小时就抓获了交通肇事逃逸者陈某及湘HZZ**5肇事小车。
在一些交通肇事逃逸案中,肇事者明知撞人后,不主动救助伤者,假装不知,企图逃避责任,然而,最终逃脱不了公安交警的“慧眼”。2月12日,安乡交警大队针对发生在深柳大道与洞庭大道交叉口的一起无牌三轮摩托车撞伤环卫工人的肇事逃逸案,办案民警兵分几路核查走访,并通过普法宣传,形成舆论压力,迫使肇事司机帅某自首。3月8日,直属一大队办案民警在侦办邹某驾驶电动摩托车撞坏唐某小车逃逸案件中,采取快速破案方式,很快抓获肇事司机邹某。
民警提醒:交通肇事逃逸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留机动车,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拘留15日;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拘留15日;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留机动车,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