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聂大翔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炎陵一男子二次酒驾被查。
明知喝了酒不能开车,非要抱着侥幸心理试一试,最终……
为全力维护辖区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期,株洲市炎陵县交警大队针对辖区实际,科学部署警力,扎实开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2024年3月28日20时许,二中队在霞阳路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过程中,从体育馆方向驶来一辆小车,这辆小车驾驶人看见交警在查酒驾,突然靠边停车,民警感觉不对劲,立马上前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测酒棒亮起了红灯。
民警一眼便认出了刘某,该驾驶人去年11月份因酒驾被同一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其结果为66mg/100ml,此次被查属于“二次酒驾”。刘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七日、处2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一旦触碰法律底线都要为此付出代价
株洲市炎陵交警提醒广大驾驶朋友:酒后驾驶危害大,侥幸心理不能有,饮酒会导致驾驶人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引起视觉障碍和身体疲劳,轻者与道路上其它车辆和人员发生刮碰,重者危及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编辑:邓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