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屈省
近日,长沙芙蓉交警十二中队民警在万家丽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牌照为湘AR****的凯迪拉克小轿车满车身贴满了卡通图案,后挡风玻璃处贴着艺术字体及英文字母,民警随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在核对出示的行车证和车辆信息时,发现该车行驶证上登记的颜色为纯蓝色,而眼前的车辆胡里花俏,两者颜色出入太大。驾驶人潘某(男,27岁)表示,车身卡通漫画是为了吸引眼球,开车在外时会感觉比较显眼。
民警对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潘某因实施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具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责令其5日内将恢复车辆原状后到芙蓉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因实施了“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潘某将面临罚款200元处罚。
交警提醒: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值得注意的是,因车身颜色属于相对长时间固定,应通过喷漆方式改变车身颜色,对于贴膜、贴纸等方式由于容易脱落无法通过审核,并不是可行的方式。
(编辑:邓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