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春晖 通讯员 龙百惠
为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预警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株洲公安交警持续大力开展“五大曝光”,通过曝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做到“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两车”典型违法曝光
6月21日,吴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天伦路与黄河路交叉口时,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对其进行叮嘱教育后,对其处以20元罚款。
6月24日,攸县交警在内环路与长鸿路交叉口附近,查获一辆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并安装雨棚,执勤交警对其进行教育和劝导,现场拆除雨棚,并依法给予20元的罚款处罚。
6月5日,炎陵交警在炎陵县解放路开展整治行动时,查获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执勤民警依法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给予500元的罚款处罚,并扣留机动车。
6月18日,黄某烈驾驶摩托车行驶至醴陵市国瓷南路水果市场路段时被醴陵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呼气值为71mg/100ml,黄某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货运车辆典型违法曝光
5月25日,货车湘BA89**途经攸县中心大道中心医院路段斑马线时,遇行人正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攸县交警依法予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5月28日,炎陵交警在106国道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湘BA4**0的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王某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民警依法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6月10日,茶陵大队在国道322查获谭某驾驶赣DJ2**0重型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百。交警依法予以1000元的罚款。
5月29日,石峰交警查获一起大货车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经了解,因担心被电子警察抓拍,驾驶员自作聪明用塑料袋遮挡号牌以逃避处罚。民警对货车驾驶员该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其实施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记9分的行政处罚。
事故多发路段曝光
突出违法客货运车辆曝光
员曝终生禁驾人光
高风险运输企业曝光
典型事故曝光
2023年11月8日,龚某驾驶的士车沿天元区泰山路行驶至湖南工业大学路段时,碰撞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肖某,造成肖某受伤、的士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龚某驾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株洲交警提醒:驾车行经人行横道时,要提前减速,仔细查看,礼让行人,缓慢通过。践行文明,从你我做起,让一脚刹车、一次等待,成为城市最美的风景。
(编辑:胡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