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胡红章 邹斯怡
2024年7月10日6时28分,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路人报警称: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仙女路龙安村侯田地段的道路中央,躺着一位老妇人,旁边倒着一辆自行车,疑似受伤需要救助。
接到报警后,雨湖交警大队五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仔细查勘,现场地面有一滩血迹,两处疑似车辆倒地刮擦痕,伤者神志不清,多处骨折,无法描述是否与其他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且事发现场无视频监控。
因伤者刘某身体多处部位骨折,自己摔伤不可能造成这么大伤害,该案系交通肇事逃逸的可能性极大,中队将该案受理为交通事故。受案后,五中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机制。五中队全体人员取消休息,夜以继日的寻找线索,通过现场走访与视频监控相结合,初步确定了事故发生的大概时间。
7月12日上午11时,办案民警一路追查至鹤岭镇的傅某某家,通过问询,傅某某当场承认了2024年7月10日6时许驾驶二轮电动车超车时,不慎将同向在前骑自行车的刘某撞到在地的违法事实,并且在家现场指认了事发时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至此,这起逃逸案在56小时内得以快速侦破。
7月15日上午,伤者家属为表达对民警尽职尽责、快速破获交通事故的感激之情,特意来到五中队送来一面题为“警德高尚誉美潭、高效服务解民忧”的锦旗。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