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向二零
7月24日上午,吉首市公安局交巡警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一辆摩托车在载福路上逆向行驶,需对其进行处理。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立即通过监控视频查看该路段的道路交通状况。经查,当天7时30分许,该摩托车的确在载福路逆向行驶,在核实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后,民警立即通知驾驶员田某到警务站接受处理。
7月24日晚,田某来到警务站,如实交代了其驾车的逆向行驶违法行为,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抱有侥幸心理,贪图一时方便,为走近路而无视交通法规,导致出现逆行的违法行为。民警对田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告诫其要依法、文明行车,守护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田某逆向行驶的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 分、罚款200元的处罚。经过民警的耐心教育后,田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将文明驾车出行,杜绝各类交通陋习。
吉首交警提醒:生命只有一次,逆向行驶图了一时的便捷,却极有可能给自己与他人带来永久的伤害,按规、按道行车,做自己生命的守护者。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