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蔡晨、杨海燕
小小一辆二轮电动车竟搭载了4个人,其中还有2名儿童。8月27日,在吉首市人民南路与建新路交叉路口,吉首交警查处了一起电动车违规搭载多人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下午15时,一名女子驾驶一辆电动车从吉首市人民南路与建新路交叉路口驶过,车上还搭载着1名女子和2名儿童,其中1名孩子在车辆脚踏上站着,另1名孩子则夹在两名女子中间,且3人均未戴头盔。4人将电动自行车坐得满满当当,穿行在车来车往的道路中,险象环生。执勤交警见状立即上前将车辆拦停,对该驾驶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向她讲解了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并责令她安排违法搭乘的2名小孩及女子改乘其交通工具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最终对其处以50元罚款。而驾驶员也意识到如此行车的危险性,并保证以后一定遵守交通规则。
吉首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和乘车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车,一定要戴好头盔,不能超员搭载。电动车违法搭载多人,不仅影响驾驶人的操控能力,且会降低电动车制动效果,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一旦发生险情极有可能刹不住车,后果不堪设想。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