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屈省
9月10日19时05分许,长沙芙蓉交警八中队中队长戴鹏飞在晚报大道东二环路口执勤时,发现路口东口左转弯车道上一台小型轿车发生自燃事故。戴鹏飞毫不犹豫,迅速跑回中队岗亭拿起灭火器朝起火车辆急奔而去,中队辅警唐佳欢见此情景,也赶忙拿起另一个灭火器紧随其后。当时正值晚高峰,过往车辆多、车速快,起火车辆的左前角位置不断伴随着浓烟冒出明火,火势有迅速蔓延态势,现场情况万分危急。戴鹏飞在拨打 119 报警电话后,便带领唐佳欢冒着浓烟,操起灭火器冲了上去。在两人的齐心协力的扑救下,自燃车辆的明火很快被扑灭,避免了火情的进一步扩大。大约八分钟左右,消防车及时赶到现,戴鹏飞当即将火警后续处置工作交给了消防队员,然后又迅速投身到现场交通秩序的疏导之中。19 点 42 分左右,现场全部处置妥当,此次事故因救援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
经民警后续了解得知,该辆车为 2019 年登记注册的新能源汽车,驾驶员陈某于 9 月 2 日刚从朋友处购买并完成登记过户的二手车,取得临时号牌后上路行驶,未曾料到在开车出门办事的途中车辆竟突然发生自燃。据现场消防员初步分析,该车自燃的原因大概率是电瓶线路老化,再加上高温天气下行驶所致。
长沙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定期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出车前要对车辆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车上要配有灭火器。如遇到汽车自燃,要马上靠边停车、熄火断电、撤离现场、报警求助。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