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屈省
10月3日早上7 时56分许,蹲守在长沙县㮾梨镇金托村的芙蓉交警122中队民警将租住在此涉嫌交通肇事的冯某(男,62岁,河南尉氏县人)成功抓获。至此,经过芙蓉交警的不懈努力,三个多月前发生的一起非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案终于得以侦破,冯某对自己发生交通事故并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2024年6月8日下午,冯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沿人民路浏阳河桥东往西方向逆向行驶,与对向正常行驶的苟某所驾驶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两轮电动自行车后座乘车人范某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范某被送至星沙八医院进行抢救,而冯某既未参与抢救伤者,也未及时报警,而是选择逃离现场。
接到事故报警后,长沙芙蓉交警122中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抵达现场,展开现场勘查和调查。因涉及肇事逃逸,122中队立即成立专案小组,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事故调查和组织逃逸案件侦破。经过缜密侦查和大量的走访、排查,专案民警发现租住在长沙县㮾梨镇金托村的冯某有重大嫌疑。最终,办案民警成功将涉嫌逃逸的冯某抓获。在芙蓉交警的帮助下,伤者范某得到了及时救治,现已康复出院。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芙蓉交警提醒:驾车出行务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可心存侥幸选择逃逸,要知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莫因一念之差而付出惨痛代价。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