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胡红章 、邹斯怡
酒驾很危险,切勿以身试法!有的驾驶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开车坚决远离酒精!而有的驾驶人已经被处罚过两次,被拘留过,驾驶证也被吊销了,竟还第三次酒驾!
10月24日中午,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在射埠镇霞湾村地段开展酒驾查处行动。13时许,胡某驾驶湘CB**52的小型汽车驶入执勤点,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63mg/100ml。
让人惊讶的是,民警发现驾驶人胡某这已经是第三次酒驾被查获。
第一次于2021年7月29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湘潭县交警大队五中队查处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又于2022年4月11日因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湘潭县交警大队五中队查处并处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胡某此次是第三次饮酒驾驶被查处,属于再次饮酒驾驶+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胡某三次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并罚款3000元的处罚。
(编辑:丁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