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钱文海
为有效应对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防季节性交通事故多发,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坚决压降亡人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特大事故,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部署要求,10月22日起,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预防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
强化组织领导
交警支队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级负责人全面下沉,实行连点、包片、管段、守点,对辖区主次干道逐一明确责任人。支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10月22日上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睿组织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调度会,要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全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强化源头治理
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四个一”交通安全大检查。针对“两客一危一货一校”运输企业开展集中检查,排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会同相关部门对高风险运输企业进行约谈,及时清理隐患。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两客一危一货一校”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和“非法营运”等违规行为。
强化路面管控
坚持严管严治,以打促防,始终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梯次布警、多点布控、循环管控,精准调配执法执勤力量,持续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重点路口见警力”。强化违法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态势。联合多部门多警种作战、一体攻坚,最大限度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全覆盖、违法不漏管、秩序不失控。
强化精准宣传
在查纠交通违法过程中,民警辅警向驾乘人员开展安全宣传提示,发放安全提示资料,广泛宣传各类交通违法的危害及后果,确保“逢车必宣”,提高宣传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精心制作《摩托车电动车警示教育片》等一批高质量的交通安全警示片,结合真实案例,通过新媒体平台和公共场所广泛传播。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全面曝光高风险驾驶人、车辆、企业及违法案例,消除安全隐患。制作10万份精准宣传资料,通过警务站民警和摩电经营企业等进行广泛发放,有效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整治重点:
“两客一危一货一校”、6座以上小客车(面包车、商务车)、轻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重点车辆营运驾驶人(A1、A2、B1、B2)、校车驾驶人、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吸毒驾驶人等。1.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2.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面包车、校车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乘客不使用安全带;3.危化品运输车辆违反禁限行规定通行;4.货运车辆严重超载、非法改装、疲劳驾驶;5.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6.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强超强会、逆向行驶以及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01饮酒驾驶
10月29日22时50分,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新颜路厦门大道路口至工贸路口路段,对一辆牌照为湘C98****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彭某国涉嫌酒后驾驶。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6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02醉酒驾驶
10月25日,岳塘交警大队四中队在株易路口进行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对一辆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陈某涉嫌醉酒驾驶且无证驾驶。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03疲劳驾驶
10月29日,九华交警大队一中队在二环线路段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管渣土车等大型车辆疲劳驾驶、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下午3时31分,民警在对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熊某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存在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下一步,湘潭公安交警将持续强化整治不懈怠,守护安全不停歇。为了自己,家人和他人生命安全,请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编辑:木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