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石红梅
11月6日,津市交警大队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辖区6家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专项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向销售企业详细了解电动车的结构、主要技术参数、是否有整车合格证和一致性证书、是否CCC认证、是否存在非法改(拼)装、是否加装伞具等情况,要求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指导和督促群众在购买合格车辆后必须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不得无证驾驶,骑乘摩电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同时,利用交警和爱玛电动车销售企业联合打造的交通安全宣传角,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开展电动车联合整治行动,全力打击销售非法电动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等违法行为;同时,按照《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置换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合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劝导非标电动车主积极置换合标电动车。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