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丁丽雯 刘韬
近日,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置换服务网点逐一进行验收检查,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带牌销售”工作。
验收中,车管所负责人现场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置换服务网点的上牌区、旧车停放区、蓄电池存放区、有门店名称拍照区等网点建设要求进行验收,对发现未达要求的服务网点予以延后,待达标后再重新进行验收,并与各服务网点负责人对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业务现场进行指导。同时,要求所有服务网点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登记、回收的相关政策标准,保证销售车辆的产品质量合格达标,合法经营。积极引导群众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现场业务指导,有效督促了各电动车销售点对主体责任、隐患排查、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各服务网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从源头解决群众办理业务等候时间的问题,提高效率,让群众少跑路,享受到高效、便捷的一次性办结服务。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