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李泉丽
为有效预防二轮、三轮摩托车及电动车(以下简称摩电)违法载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压降涉摩电交通事故伤亡率,全面稳控辖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近日,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在全县范围持续开展摩电违法载人集中整治,重点打击二轮摩电违规搭载三人或以上,三轮摩电非法载人,以及无牌上路、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3名摩电驾驶员被处以拘留。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2025年1月2日11时30分许,肖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在衡南县洪山镇青山村路段被洪山交警中队民警拦截检查,检查发现肖某存在无证驾驶,且车尾箱人货混装,违规载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拘留二日处罚。
1月8日8时许,正在衡南县向阳街道煤气站路段执勤民警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因后尾厢搭载多人,重心不稳,行驶途中摇摇晃晃,非常危险,于是将其拦下,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杨某还属于无证驾驶,于是,民警要求驾驶员立即对搭乘人员进行安全转运,并对其处以拘留三日处罚。
1月15日9时30分许,张某驾驶一辆轻便两轮摩托车在衡南县宝盖镇宝盖村路段行驶,原本两轮摩托车核载为2人,实载3名成年人,且车上二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还怀抱各类物品毫无附着力,存在安全隐患,民警协助将人员转运后对张某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处以拘留三日处罚。
衡南公安交警提醒:衡南县是典型的农业大县,摩托车、电动车因便捷、灵活、实惠成为群众主要出行交通工具,然而摩电车辆车况轻巧,防护能力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致死致伤率非常高,极易引发悲剧,违法载人不但影响车辆制动不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还会扩大伤亡数量,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群众摒弃无牌无证、违法载人和不戴安全头盔等不良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自我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防护意识,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做到严防、严管、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为全县人民群众平安过节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