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马辉
3月19日下午17时许,柳叶湖大队执勤民辅警在太阳大道开展路检路查时,缉查布控系统突然预警:一辆号牌为湘JE39**的轻型货车涉嫌逾期未报废。执勤民警立即布控拦截,经查,该车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3月8日,系统显示已达报废标准但未办理注销手续。司机孙某称“车辆偶尔拉货用,以为近距离跑一下没事”,面对违法事实,驾驶人后悔不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孙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依法予以扣留车辆采取强制报废程序,并对孙某驾驶报废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罚款1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报废车辆关乎生命安全与社会责任。请广大车主切勿心存侥幸,主动淘汰“带病车”,共同守护道路安全生命线。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