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胡红章 邹斯怡
开车上路必须“车有牌、人有证”,这是广大交通参与者都熟知的交通安全常识,但总有人罔顾交通法律法规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仅车辆未悬挂车号牌,还胆大妄为无证驾驶上路行驶,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2025年4月1日17时40分,湘潭市交警支队雨湖大队一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湘潭市雨湖区车站路路段,停放了一台红色无牌奔驰小型轿车,经系统确认其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违法行为,需立即实施车辆查扣及人员控制。
接令后,一中队队长黄威巍带领辅警王军迅速抵达现场,发现当事人王某正准备返回车辆启动驶离。执法人员立即上前依法拦截,并将车辆及驾驶人安全控制,随后将涉案车辆与人员带回一大桥警务站展开调查。
经查,驾驶人王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被注销,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和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经进一步核查,民警惊讶地发现,王某此次已经是第三次因“无牌无证”被查处。民警对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暂扣其机动车,王某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
湘潭交警提醒:驾驶证被吊销、车辆无牌,是法律对危险驾驶行为的“紧急刹车”。请所有“失驾人员”务必遵守规定,切勿触碰“无牌无证驾驶”红线!警方将持续通过“数据筛查 + 路面严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守护道路交通安全底线。
(编辑:丁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