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屈省
5月13日下午15时30分许,长沙芙蓉交警十三中队民警在滨河路开展“护安全 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在对一辆牌号为湘AM****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神情紧张,他声称忘记携带驾驶证了。这一反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民警通过移动警务系统查询,显示该驾驶人李某(男,56岁)仅持有B2驾驶证,而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须持有准驾车型“A2”以上的驾驶证。显然,李某并不具备驾驶该车辆的资格,其行为构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的违法行为。
面对交警的询问,李某解释称,自己以前曾持有A2驾驶证,但由于未及时参加驾驶证审验,导致驾驶证降级。目前,他已报名增驾A2驾驶证,并即将参加培训。李某表示,他这次是受人之托,他认为自己是多年驾龄的“老司机”,就心存侥幸开车上路的。
民警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准驾车型不符上路行驶的严重危害和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李某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长沙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准驾车型不符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不同车辆在操作方式等方面有很大差异,贸然驾驶极可能引发交通事故,而且保险公司会对商业险部分拒赔。请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