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牟建平
为提升城乡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戴帽率”,切实减轻“摩电”交通事故伤害后果,5月初以来,湖南常德公安交警部门扎实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坚持以“八个一律”和“八项措施”为强有力抓手,紧盯“一老一小”等群体,实行“整治+宣传”同步发力,综合治理摩托车电动车交通“顽疾”。
据悉,行动中,全市各交警大队采取“学习教育+严格处罚+消除违法”的执法方式进行。执勤警力对查处的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非法加装伞篷的,无牌无证的,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的,一律处罚到位,现场开展宣传教育,并拆除非法改装装备。近日,柳叶湖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紫缘路与太阳大道交叉路口,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有飙车炸街违法嫌疑。民警经过调查走访,成功将冯某及摩托车带回大队调查。经查,冯某对摩托车的排气,尾翼等装置均进行了非法改装。民警依法给予罚款250元、驾驶证记一分处罚,并责令其恢复摩托车原状,对冯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行动以来,各交警大队联合辖区学校和社区志愿者以及物业人员开展“管门行动”,在机关院落、学校、工地等重点区域的门口,摆放标识标牌,禁止违法摩托车电动车出入和停放,并进行劝导和查纠活动。近日,武陵区某单位保安人员对一名骑电动车没有戴头盔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查纠,提醒她戴好了头盔才允许进入院内停放。这是严格落实电动车安全管理“八个一律”措施的具体行动之一。
即:全市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司、企业、建筑工地等区域,禁止放行驾乘人员未佩戴头盔、未悬挂号牌或加装伞篷的摩托车电动车进出大门,并应在醒目位置加强宣传。凡违反规定的,一律追究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等。
5月27日,鼎城交警大队警力走进江南小学和花船庙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普及骑行佩戴头盔相关交通安全知识。行动以来,交警部门联合当地教育部门深入辖区学校和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校园微信群、班级群等平台,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方法,大力宣讲“摩电”交通安全知识。
5月1日至29日,全市共查纠“摩电”交通违法行为16252起,开展主题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