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屈省
6月16日下午18时许,长沙芙蓉交警十二中队中队长胡勇在浏阳河大道长嘉路口巡逻时,发现一台电动车搭乘了2名大人和4名小孩,且车上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车辆还私自加装了伞具。这种超载且未佩戴头盔的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胡勇见状准备拦停该电动车。然而,驾驶人在看到交警后显得十分慌张,他驾驶电动车摇摇晃晃的转弯避开。为确保车上人员安全,胡勇未采取强行拦截措施。回到岗亭后,他通过车牌登记信息和回看视频监控,迅速锁定了该驾驶人(张某,男,35岁)的身份信息。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张某此前在附近道路还有多次驾驶电动车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胡勇立即电话联系张某,并将他约到十二中队接受处理。胡勇依法对其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针对其违法行为开展了精准宣教。通过民警的耐心教育,张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并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随着夏季的到来,电动车等非机动车的使用频率也显著上升。为确保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长沙交警正在开展“护安全,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电动车超员、不戴头盔、闯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严管严查。长沙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夏季出行,安全第一。驾乘电动车时,务必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出行。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