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4月17日,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某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内,数十名考生正坐在考试专用计算机前答题。考场的视频系统全程记录着现场情况。然而,巡考的民警敏锐地察觉到异常。这名考生看似正常答题,实则将肩膀侧对屏幕,与其他考生的坐姿截然不同,民警与其交流时,也不予理会,而且民警在他身边听到了电波的声音。监考民警立即上报并向辖区派出所报警。
参与作弊的考生李某交代,协助作弊的人驾驶两辆轿车在考场附近接应,通过他身上捆绑的“微波”接收发送设备和微型耳机传递答案。民警依据线索,将犯罪嫌疑人郭某逮捕归案。经初步统计,郭某等人组织数百名外省考生,利用“微波”设备作弊通过驾考理论考试,涉及娄底、永州、怀化、长沙、岳阳、湘潭等多地。同时,根据郭某供述,警方抓获了某驾校负责人熊某。原来,熊某曾与郭某内外勾结,多次组织作弊。
2025年6月13日,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人民法院对该案11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为,11名被告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考虑犯罪社会危害性、各被告人作用及认罪悔罪表现,法院判处11人有期徒刑,刑期1年至4年5个月不等,并处1万元至3万元不等罚金。湖南省湘潭市交通警察支队对涉案考场做出了停考的处理,同时对全市的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也进行了整顿。
莲乡交警提醒:
严格遵守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程序和考试纪律是对驾驶人自身的生命安全负责更是对他人的安全负责请广大驾考学员认真学习诚信考试,杜绝作弊,不做“马路杀手”!
(编辑:丁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