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符璇 杨莉萍
“师傅,骑行时一定要戴好头盔,这是安全的保命盔!”针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永顺交警拦停后会耐心地向他们讲解安全头盔的防护作用,督促其立即规范佩戴,揭开了芙蓉镇景区“三类车辆”整治行动的序幕。
7月7日至7月9日,永顺交警在芙蓉镇主次干道、重点路口,聚焦“三类车辆”违法行为精准发力,重点查处“三类车辆”驾驶员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严查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载人、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涉牌涉证(未成年人无证驾驶)、非法改装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链条的交通整治链。在执法过程中,永顺交警始终坚持严格执法与宣传教育并行,一方面以严格的执法标准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守护交通安全。另一方面,通过温情的劝导,引导违法人员深刻认识违法行为的危害,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本次行动共查处违法行为124起,其中未佩戴头盔81起,无证驾驶8起,未年检14起,未保险3起,准驾不符6起,疲劳驾驶5起,三轮车违法载人4起,载货汽车违法载人2起,驾驶证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1起,劝导约280人。进一步规范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的文明骑乘行为,提升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全力压降“三类车辆”道路交通事故。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