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邓彪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湖南省高速公路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已于2021年10月25日公布,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驾驶人知晓范围,高警局召开“湖南省高速公路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通行交通管理措施”新闻通气会。会上,高警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贺永钦同志通报解读了湖南省高速公路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相关情况和内容。
近年来,湖南省高速公路通行流量逐年增加,中重型货车占比增大,客货混行比例较高,加之中重型货车长时间占用左侧快速车道情况日益突出,导致高速公路出现拥堵缓行频次增多,存在较大的事故风险。为从根本上解决中重型货车占用高速公路左侧车道造成交通拥堵和引发交通事故的问题,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开展公路大型车辆“不疲劳、不超速、靠右行”专项治理行动部署,借鉴湖北、安徽、山西、江西、广东、广西等10余个省份先进管理经验,湖南省交警总队在前期开展大量调查研究和意见收集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湖南省高速公路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经向省交通运输厅、省高速集团公司进行了书面征求意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和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意见。完成听证程序后,我们根据公众和听证代表意见对通告进行了完善。通告完成规范性文件登记审查后,统一发布。
为保证上述交管措施顺利实施,全省公安交警也将加强教育引导和执法管理,对在设置有交通标志标线路段,仍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主要有:
1.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2.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给予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3.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的,给予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发布《通告》,实施此项交管措施的目的是保障我省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通,让广大中重型驾驶人有规可依、各行其道、安全快捷,希望广大驾驶人能够共同遵守,不要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而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险,造成严重后果。
2021年12月1日前为《通告》实施过渡期,我们会广泛宣传引导,让广大驾驶人充分知晓、自觉遵守,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局面,这期间对违反《通告》规定的驾驶人将以教育为主。过渡期后,我们将对驾驶人违反《通告》的违法行为进行媒体曝光,并逐步过渡到依法处罚。
附件1:
HNPR—2021—07005
湖南省公安厅
关于湖南省高速公路实施中重型货车
靠右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湘公发〔2021〕17号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高速公路中重型货车通行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决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在全省高速公路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通行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通行的中重型货车,实施在右侧车道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
二、中重型货车在同向2车道路段行驶时,应当在右侧车道依次行驶;在交通标志和标线未禁止超车的路段,可以借用左侧车道临时超车,但超车后应当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立即驶回右侧车道。
三、中重型货车在同向3车道路段行驶时,应当在右侧车道依次行驶,禁止在左侧车道行驶;在交通标志和标线未禁止超车的路段,可以借用中间车道临时超车,但超车后应当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立即驶回右侧车道。
四、遇突发事件、交通事故、车辆故障、道路施工等情形,右侧车道无法行驶时,中重型货车可以借用正常通行的车道行驶,驶过该路段后应当立即返回右侧车道。遇前方交通拥堵或中断时,中重型货车应当在右侧车道依次排队通行或停车等候,禁止占用左侧车道、应急车道通行。
五、在节假日等车流高峰时段,中重型货车驾驶人要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路况信息,尽量避开大流量交通时段和路段出行。
六、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宣传提示和路面管控,着力提升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水平。对中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警示教育、媒体曝光、依法处罚等相关措施。
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要求,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八、本通告所称中重型货车,是指《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所明确的中型载货汽车和重型载货汽车。
特此通告。
湖南省公安厅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2:
相关解读
中重型货车范围
通告所称的中重型货车是指车辆类型为:“重/中型XX货车”、“重/中型集装箱车”“重/中型车辆运输车”、“重/中型半挂牵引车”的机动车,车辆类型以机动车登记信息为准。驾驶人可通过查看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车辆类型判断是否属于上述类型。
中重型货车靠右通行规则
整个通告贯穿“货车靠右、客货分道、快慢分离、提升效率”原则,并充分考虑特殊时段、特殊路段、特殊情况时通行需求。主要内容包括:
(一)规定中重型货车靠右侧车道通行基本规则。高速公路上,同向2车道路段,中重型货车应当靠右侧车道行驶,在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未禁止超车路段且具备超车条件的,可借用左侧车道超车,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立即驶回右侧行车道;同向3车道路段,中重型货车应当在右侧车道行驶,禁止在左侧车道行驶,在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未禁止超车路段且具备超车条件的,可借中间车道超车,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立即驶回右侧车道。在设置爬坡车道路段,中重型货车可按照交通标志和标线指示进入爬坡车道行驶。
(二)规定特殊路段通行规则。遇突发事件、交通事故、车辆故障、道路损毁、道路施工等情形,右侧车道无法通行时,中重型货车可以借用正常通行车道行驶,驶过该路段后应当立即返回右侧车道。遇交通拥堵或中断时,中重型货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依次排队,不得占用或借用左侧和中间车道通行。
(三)规定特殊时段通行规则。鉴于节假日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增长迅猛,鼓励货车驾驶人尽量避开大流量时段和路段,错时错峰出行。
违反《通告》的行为
1.同向2车道正常通行状态下,中重型货车在允许超车路段超车后,未立即驶回右侧车道的。
2.同向3车道正常通行状态下,中重型货车在允许超车路段超车后,未立即驶回右侧车道的。
3.同向3车道正常通行状态下,中重型货车在允许超车路段在左侧车道超车的。
4.正常通行状态下,中重型货车在交通标志、标线禁止超车路段超车的。
5.中重型货车在驶过因突发事件、交通事故、车辆故障、道路施工等右侧车道无法通行路段后,未立即返回右侧车道的。
6.遇前方交通中断或缓慢行驶时,中重型货车占用左侧、中间车道及应急车道通行的。
附件3:
重型半挂车在禁止超车路段变道超车,后方小车被“挤”变形
2021年9月28日13时许,王某驾车行驶至G65包茂高速2113km(北往南)处时,前方一辆大货车突然在禁止超车路段变道超车,将他“挤”向中央护栏,拖行了10余米,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处置,发现快速车道内一辆小车,被卡在中央护栏与重型半挂车之间无法移动,右侧严重变形。经询,重型半挂车驾驶人杨某在慢速车道行驶时,觉得前车太慢,想从快车道超车,便“冒险”在禁止超车路段变道超车。民警对杨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变道的行为依法处罚。重型半挂车驾驶人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编辑:杨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