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李娅蕾 通讯员 刘先军 夏建国
记者自衡阳市治超办了解到,该市治超再出重拳,货运源头企业有破坏、关闭监控视频设备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设备信号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
为充分发挥源头治超信息平台作用,深化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我市出台了《衡阳市货运源头企业智能动态监控实施实施细则》。细则对智能监控内容、数据来源、货运源头企业主体责任和违规行为的处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
据治超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货运源头企业必须按规定安装相应监控设备并接入治超信息平台,确保计量称重、视频监控数据要素齐全,实时准确传输、不得篡改,相关视频监控记录保存30天以上,车辆装载后必须有安全监督员签字后方能驶离厂场。为确保细则落到实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派专人进行巡查,发现存在隐患问题或与治超规定要求不符的,对源头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后拒不配合的,治超执法部门将进行现场核查,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依据该细则,对源头企业监控信息平台建设参差不齐,技术不成熟,识别轴数有误,易出故障,维修率高,联网率、在线率低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市治超办对关闭、屏蔽监控系统行为情节严重的,以及严重超限超载的企业将挂牌督办,并依法查处,拒不整改的责令其停业整顿。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