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夏正行
3月28日,赫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处一起货运车辆非法改装案。车主为方便装卸货物,擅自加装尾箱栏板被查处,面临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天深夜23时20分左右,赫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G5513长张高速湘江西收费站例行巡检时,发现一辆重型货车在货箱尾部加装了栏板,存在明显的非法改装嫌疑,遂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执法人员使用执法终端设备查询车辆营运证件登记的车辆信息,并通过与道路运输证核定车型照片比对,认定该车尾箱栏板系车主擅自加装,属于违法行为。
“我是从事电商货物运输的,为装卸方便,就请人加装了这个带液压升降装置的栏板。通过执法人员的教育,我现在认识到了这是违法行为,我一定配合工作,马上拆除加装的栏板。”驾驶员王某某悔恨不已。
笔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货运经营者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