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裴莹、周德华
近日,长沙铁路公安处邵阳站派出所抓获一名在监视居住期间外逃的盗窃犯。警方提示: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否则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7月25日,邵阳站派出所接到警情通报,涉嫌盗窃罪的网上在逃人员朱某即将在邵阳站乘坐高铁。接报后,邵阳所立即安排警力对车站进行布控。21时10分,民警在邵阳站候车室将朱某抓获。
经查,朱某今年43岁,河南新乡人,是一个有着多次盗窃前科的“惯犯”。朱某初中毕业后便外出打工,偶然因一次盗窃他人电瓶车得利而逐步走向犯罪道路,曾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2021年底朱某刚刑满释放,今年3月又在河南省长垣市因连续盗窃电瓶车被公安机关受案处理,被警方监视居住。
7月末,朱某在家闲着没事,经老乡介绍,打算到邵阳市城步县务工。他知道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批准不能离开住所,但抱着侥幸的心理仍然私自外出。25日,河南省长垣市公安局联系朱某时发现朱某已离开处所,便对其上网通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朱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已将朱某移交办案单位处理。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