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迅员:吴丽霞、周波
娄底市娄星区交通运输局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构建和谐交通,以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服务执法为抓手,强化工作责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扎实推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理顺工作机制,交通综合执法体体系不断优化。娄星区出台了理顺交通体制机制工作方案、人员选拔办法和“八个严禁”等文件,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对全局人员进行统筹,执法大队班子全部配备到位,执法大队核定编制76名,统筹到位69人,根据人员特点,细化分工,责任到人,从上路执法、行政处罚、科技信息、财务装备等各个环节实行了“定人、定岗、定责任”,做到了各尽所能、人尽其才。
二是开展执法培训,交通综合执法体水平不断提高。执法人员通过集中培训、分组谈论、案例讲解等形式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统一组织业务知识培训10余次,集中学习了互联网+执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覆盖率100%,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今年,运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成功拦截14台次未按非现场执法系统要求主动消除违法行为的车辆,交通执法效率明显提高。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交通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执法人员到位后,设7个执法中队开展交通执法工作,今年8月以来,执法大队共检测货运车辆32687台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606台次,卸载货物8647吨,强制恢复非法改装车辆32台,不停车检测系统非现场处罚违法车辆697台次,完成非税收入267万元。对违法遮挡号牌车辆及时抄告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36台,寄发协查函48份。按照“一超四究”的相关规定,约谈问题企业25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8份,处罚货源企业7家。同时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对客运市场的专项整治,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1台次,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平稳有序发展。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