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杨洪波 陈征
9月24日,适逢中秋、国庆“双节”临近,新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同娄底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执法大检查,将“双节执法专项检查”与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有机衔接,紧扣“年度计划”和“节前防护”两大主题,通过“四不两直”规范化的执法监督检查方式,督促企业合法、合规和安全经营,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水运市场环境。
双节期间,群众水上出行、休闲观光需求大幅增长,涉客船舶运营压力巨增,为防范安全风险,新化县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提前制定了专项执法检查方案。联合娄底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运大队出动执法车辆3台,执法人员12人,深入航运企业、码头泊位和船舶一线,通过外看现场、内看制度规范和询问企业负责人等各种方式,对辖区内水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排查、营运船舶年度检验、救生消防设施配备和适航状态等情况,开展“双节”节前的安全检查和“涉企行政”专项检查。共检查水运企业3家,营运船舶42艘,查出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12处,责令企业现场立行立改。
执法检查中,检查组要求各水运企业严格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优质服务、发展至上”的原则,一是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好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安全意识;二是要规范运输经营行为,提升服务意识,倡导文明用语,保障乘客的人生安全和合法权益;三是严禁客货混装,旅游船舶超员超载,不穿拿救生衣和救生浮具,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要定期开展船舶自检自查和船员身体检查,严禁船舶“带病”营运、船员“带病”上岗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配备消防和救生实施设备,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适行状态;五是要强化环保意识严格按要求做好油污收集和处理,认真做好垃圾分类处理,确保不发生船舶污染责任事故。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