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周瑞华
“珍爱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今年世界湿地日的主题。 1月19日,衡南县举办了第26个“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宣传湿地的重要性,鼓励群众采取行动保护湿地,让湿地远离污染,让绿色走进家园。
启动仪式现场
活动现场,副县长蔡志刚和县林业局、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江口鸟洲管理所及社会各界关心湿地保护事业的人士等共同参与活动,县政协副主席、林业局局长贺桂香主持启动仪式。蔡志刚在讲话中说:“加强湿地保护,让湿地远离污染,让绿色走进家园,增进人类福祉是我们共同的责任”,随后带头在“保护湿地,我们在行动”承诺墙板上签名。活动中,向居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约2500份;现场展示宣传展板18块、鸟类标本200只。
“护湿地,我们在行动”进行现场签名
林业工作人员在湿地放飞野鸭
据悉,衡南县委、县政府对湿地保护工作高度重视,2014年12月申报湖南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2020年12月通过国家验收,正式成为国家级湿地公园;1984年江口鸟洲获批成为省级重要湿地,2020年获批成为国家重要湿地。全县现有湿地面积8400公顷,主要湿地类型有以湘江水系形成的河流湿地及以龙溪桥、斗山桥、双板桥等水库组成的人工湿地。为保护好湿地,县林业、水利等部门联合相关乡镇做了大量工作。仅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批复建设以来,就清理养殖网箱面积1.8万平米;清理违法采砂和储运砂场1处,复绿砂场5亩;完成水源涵养林保护和修复面积250公顷;修复近岸自然原型水岸长度近50公里;栖息林恢复35公顷;水生植物修复面积50公顷,岸带与水岸主要种植垂柳、水杉、香蒲、芦苇、莲等植物;清理外来物种水葫芦面积近200公顷,确保湿地水质达到了3类水标准。
莲湖湾核心区域所在地的清江村村民清理水葫芦
相关链接:世界湿地日的由来与我国的湿地保护
1971年2月2日,18国代表在伊朗海滨小城拉姆萨尔签署了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为纪念这一举动,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1996年《湿地公约》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从1997年起,将每年的2月2日定为世界湿地日,并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组织各种活动提高人们对湿地价值和效益的认识,从而更好地保护湿地。
2022年是我国加入《湿地公约》30周年,《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将于2022年11月21-29 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党中央、国务院对湿地保护工作十分重视,先后部署开展了三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査,制定了《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和《全国湿地保护规划》;国务院于2016年印发了《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我省也出台了《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
(编辑:杨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