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超群
5月18日21时左右,有热心群众向双峰县公安局洪山殿派出所报警,称发现一名男孩独自蜷缩在镇政府旁边的民房角落,疑似走失。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看到一名8岁左右的男孩躺在地上。民警核查男孩的身份信息,发现男孩不会写自己名字,也无法提供准确的家庭信息。民警将其带到派出所,给他买来泡面和矿泉水。
民警通过各村网格群发布寻人信息,同时询问周边派出所是否接到小孩走失的警情。一个小时后,有群众向民警反映该男孩与本镇毛某的儿子很像。民警立即与毛某联系,经确认,该男孩系毛某儿子。毛某称小孩是今天上午独自离家出走的,寻找一天未果,家人正心急如焚。当听到民警已经帮他找到了小孩,毛某在电话那头激动不已。
确认男孩的家庭住址后,民警马上驾车把男孩送回家。经了解,男孩今早独自外出时,走得太远不知道回家的路,所以就躲在民房角落。
民警离开前,督促家长要多和孩子沟通,及时了解孩子的内心需求。发现孩子走失或离家出走后,家长要在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