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肖卓根 通讯员 肖敏 邓宪其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破坏耕地的行为,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第33个全国“土地日”来临前,报请市人民政府出台《娄底市耕地保护“三零”行动工作方案》,以田长制为抓手,以“节约集约用地,严防耕地红线”为主题,落实党政同责,按照“总量平衡、以进定出、进优出劣”的原则,力争实现现有耕地“零减少”、新增耕地“零虚假”、占用耕地“零违法”目标。
坚持从严管护。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已经确定的耕地保护红线绝不能突破,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随意占用,坚决落实“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完善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和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坚持权责对等。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健全利益调节和补偿制度,完善监督考核和奖惩机制,实现耕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相统筹、相协调,耕地保护责权利相统一。
坚持耕地利用优先。统筹好耕地空间和林地空间,加强林业规划与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引导在陡坡山地种植苗木、林木,将平原耕地种植苗木、林木逐步恢复为耕地,用“山上”换“山下”,推动“可恢复耕地”逐步复耕。
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行补充耕地全过程管理,有效推进设施农业用地专项清查整治,强化耕地“进出平衡”管理,建立健全的耕地“进出平衡”管理机制和耕地流向备案管理流程。结合耕地卫片监督和网格实地巡查,搭建耕地保护田长制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测监管。科学规划高标准农田和重点项目建设,禁止高标准农田建设向“非粮化”耕地布局。加强已建工程管护和利用,明确管护责任,发挥工程效益,力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强力推进耕地保护“三零”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贡献。
(编辑:贺德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