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立、尹方倩
4月11日,严先生在隆回至花桥的班车上被扒窃700元现金,他立即报警。醪田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侦查。通过分析研判和移动警务通查询功能,成功锁定了嫌疑人刘某伟。经过连日蹲守,醪田派出所于4月24日在洞口县城将刘某伟抓获。
刘某伟交代,他在花桥至洞口的班车上扒窃了一个包包,由于没有现金,全是证件,他随手将包包丢在马路边荆棘草丛里。办案民警根据刘某伟的提示找到了该包,并联系上了失主姚女士。姚女士前来认领了自己的失物,严先生和姚女士对民警表示感谢,并对他们的办案能力给予了高度评价。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伟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这起扒窃案件的侦破展现了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决心和能力,也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注意个人财物安全。
(编辑:邓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