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何斌强 通讯员:崔启昌、周美玲、何凤冠、何昕汿
在当今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利益多元化的时代浪潮中,雷锋精神是否依然熠熠生辉?湖南沅江市桔城法律服务所所长肖延清,用他数十年如一日的实际行动,给出了掷地有声的回答。他不仅是一位法律工作者,更是一位雷锋精神的杰出践行者。他以坚定的信念、无私的奉献和真诚的服务,将雷锋精神深深扎根于内心,并通过实际行动将其发扬光大,为人民群众撑起了一把坚实的法律“保护伞”,也为社会道德文明建设点燃了希望的“火种”。
肖延清出生于20世纪60年代初,童年时期随父母下放到沅江偏远的泗湖山镇鲜鱼塘村。在那个物质匮乏、生活艰苦的年代,他亲眼目睹了劳动人民坚韧不拔、吃苦耐劳的精神风貌,这种精神深深扎根于他心中,成为他日后践行雷锋精神的重要精神支柱。从小学到高中,正值全国学雷锋活动的高潮时期,肖延清深受雷锋精神的熏陶,逐渐形成了“伟大出自平凡,为他人、为社会作贡献是生命的最高价值”的人生观。
在乡镇企业工作期间,他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电工,却始终心怀全局,默默奉献,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学毛著积极分子”。1980年,他创办了卷闸门厂,坚持以“做雷锋式的好工人”为企业精神,为下岗工人提供就业岗位,诚信经商,赢得了“优秀企业家”的称号。他始终坚信:“人民需要什么,我就干好什么,永远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随着社会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他敏锐地意识到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于是,他毅然弃商从法,参加了司法部门举办的法律服务培训。有人问他:当法律服务者是不是更赚钱,他坚定地回答:“我学法是为了担当社会道义,让老百姓免受违法侵害。老百姓有事找我,哪怕分文不取,我也要为他们讨个公道!”他刻苦钻研法律知识,将《民法通则》翻得破旧不堪,还撰写了多篇关于法制建设的论文,其中《法制中国要有一批敢于担当之士》《反腐败论人民战争》等文章在网络上传播广泛,点击率高达百万人次,受到业内高度评价。
2011年5月,他创办了“桔城法律服务所”,并确立了“忠于法律法规,依法服务,维护人民权益,不畏强暴、不徇私情、不谋私利”的办所宗旨。他以雷锋的“钉子”精神钻研法律知识,结合实际撰写了3000多篇法制建设短文,其中不少被《人民日报》《民生周刊》等主流媒体转载。他被邀请参加《人民日报》第二届民生论坛,发表《如何守住一湾清水》的演讲,获得“句句切实,字字珠玑”的赞誉。他不仅是一名法律服务者,更是一名法治建设的积极推动者。
肖延清的法律救助案例数不胜数,每一个案例都体现了他“为维护人民利益,上刀山、下火海也无所畏惧”的誓言。2007年,某村因土地归属权问题引发群众与村干部的纠纷,他多次自费下乡调查协调,最终成功归还了村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村民自发极其热忱的赠送他“法律的维护者、百姓的知心人”的牌匾。
2008年,某村涉及土地违法承包案件,他免费为村民代理辩护,依法维护了村民权益,村民送来“手持正义利剑、情系百姓心声”的锦旗。他的法律服务不仅赢得了群众的信赖,更拓展到邵阳、重庆、杭州、上海等地,为更多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为了更好地宣传法治精神和道德文明建设,2018年5月,肖延清组织成立了“沅江市传统文化艺术宣传队”。这支队伍自筹经费、自编自演,将文艺表演与法律宣传、传统文化教育有机结合,深入乡镇敬老院、村组、学校等地,为群众送节目、送普法宣传、送温暖。他们高举“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鲜艳旗帜,每到一处都深受群众欢迎。白沙洲一位老农民诗人曾作诗赞道:“学习雷锋旗帜飘,送来关爱热情高,捐钱献物演节目,文明风尚见新潮。”
近十年来,肖延清个人捐资达10多万元,团队捐资捐物近30万元,扶助贫困学生30多人次,捐赠金额达5万多元。他的志愿服务精神如同涟漪般荡漾在沅江大地,也深深打动了每一位受助群众的心。他们说:“恩人来了!恩人献爱心来了!”这些朴素的话语,是对肖延清最真挚的肯定。
如今,肖延清已连续6次荣获“红网论坛十大优秀版主”称号、“中国好网民”荣誉称号。他从格物致知走向诚意正心,将雷锋精神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新时代雷锋精神的杰出代表。他用行动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核心价值观,也为我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肖延清在法律服务工作中与践行雷锋精神之间找到了高度的契合与平衡,他的实践体现了法律服务与雷锋精神的深度融合,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雷锋精神为指引,坚守法律服务的初心
肖延清始终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雷锋精神作为自己法律服务工作的核心理念。他深知,法律服务不仅是专业技能的运用,更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他多次强调:“我学法是为了担当社会道义,让老百姓免受违法侵害。”这种理念与雷锋精神中“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高度一致,使他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始终保持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感和强烈责任感。
2、无私奉献,不计个人得失
肖延清在法律服务中践行雷锋精神的无私奉献理念。他不仅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援助,还多次自费下乡调查协调案件,帮助村民解决土地纠纷等问题。例如,在2007年某村土地归属权纠纷案中,他多次自费前往现场调查,最终成功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这种不计个人得失、一心为群众服务的精神,正是雷锋精神在法律服务领域的生动体现。
3、结合实际,推动法治建设与道德文明建设
肖延清不仅是一名法律服务者,更是一名法治建设的积极推动者。他通过撰写法律文章、发表演讲等方式,宣传法治精神,推动社会法治进程。同时,他还组织成立了“沅江市传统文化艺术宣传队”,将法律宣传与传统文化教育有机结合,深入基层开展活动。这种将法律服务与道德文明建设相结合的方式,既弘扬了雷锋精神,又推动了法治社会的建设。
4、以“钉子”精神钻研法律知识
雷锋的“钉子”精神强调“挤”和“钻”,肖延清在法律服务工作中也展现了这种精神。他刻苦钻研法律知识,将《民法通则》翻得破旧不堪,还撰写了大量法制建设短文,其中不少被主流媒体转载。这种对专业知识的执着追求,不仅提升了他自身的法律素养,也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奠定了坚实基础。被湖南省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聘请为维权委参政议政委员,宣传联络文化建设政委副主任。
5、将雷锋精神融入团队建设
肖延清不仅自己践行雷锋精神,还通过团队的力量将其发扬光大。他组织的“沅江市传统文化艺术宣传队”自筹经费、自编自演,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宣传和文化教育活动。他还带领团队成员扶助贫困学生、捐赠物资,将雷锋精神融入到团队的每一次行动中。通过团队的努力,雷锋精神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得到了传播和践行。
6、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
肖延清的法律服务案例数不胜数,每一个案例都体现了他对群众利益的维护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他通过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赞誉,成为群众心中的“法律的维护者、百姓的知心人”。这种以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的方式,不仅解决了群众的实际问题,也提升了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
7、平衡法律服务与道德责任
肖延清在法律服务中始终坚守道德底线,不畏强暴、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他明确表示:“老百姓有事找我,哪怕分文不取,我也要为他们讨个公道。”这种将法律服务与道德责任相结合的方式,使他在法律实践中始终保持着对正义的执着追求,同时也践行了雷锋精神中“诚实守信、公私分明”的道德准则。
肖延清通过将雷锋精神融入法律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实现了法律服务与雷锋精神的高度平衡与融合。他以无私奉献的精神为群众服务,以“钉子”精神钻研法律知识,以实际行动推动法治建设与道德文明建设,以团队力量传播雷锋精神,以坚守道德底线践行法律服务的使命。他的实践证明,雷锋精神与法律服务不仅不矛盾,反而相辅相成,共同为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雷锋精神从未过时,肖延清正是雷锋精神的当代化身。他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只要我们坚守初心,勇于担当,甘于奉献,雷锋精神就永远是我们前行的灯塔。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