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陈凤、杨海燕
为加强辖区校车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12月13日,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徐伟带队车管所开展校车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期间,副大队长徐伟对车管所内停放的幼儿园校车进行了逐一查看,重点检查了车辆转向、轮胎、制动、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安全带等设施的配备情况,对车辆检验有效期、驾驶人驾证有效期等详细信息进行了详细核查,并要求校车相关负责人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校车内部管理,定期做好校车的维护和安全检查,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禁止隐患校车及不符合驾驶校车许可的驾驶人上路行驶,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吉首交警将继续加大校车路检路查力度,严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全市中小学生及幼儿师生人身安全。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