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信息网络领域持续纵深开展,全面整治信息网络领域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严厉打击信息网络领域犯罪活动,根据中国公安部、湖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至2023年底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公安分局将持续开展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互联网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重点打击六类涉黑恶违法犯罪
1、网络“裸聊”敲诈犯罪
利用信息网络引诱他人裸聊并窃取相关通讯信息,以发布不雅视频作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2、网络“套路贷”犯罪
利用信息网络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等相关协议,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3、负面舆情敲诈犯罪
无资质的媒体经营人员、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户以新闻媒体或者记者名义利用信息网络,打着“舆论监督”旗号,以持续发布或删除虚假捏造、扭曲事实的帖文相要挟,实施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
4、恶意索赔犯罪
利用信息往来以维权打假为掩护,以大量差评或向电商平台、监管部门投诉为要挟,恶意向商家索取赔偿等违法犯罪活动。
5、网络“软暴力”催收犯罪
以讨要债务为目的,通过虚拟网络电话等网络通讯手段进行高频度骚扰,致使被害人及其联系人手机无法正常使用,或使用群发软件发送辱骂文字、侮辱性图片骚扰被害人及其关系人等违法犯罪活动。
6、网络水军滋事犯罪
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或雇佣水军威胁、恐吓、辱骂、诽谤、滋扰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举报方式及要求
举报方式: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
联系人:彭警官
举报电话:110或0731-52315750
举报地址:湘潭市经开区金井路8号
举报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受害经过,提供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有效网址、链接、网页截屏、网上交易记录、相关APP名称及安装包、相关社交软件账号、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物证书证等材料。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
3、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