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邓目成
为切实加强洞口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有力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等职能部门于5月16日—31日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洞庭清波”、禁捕退捕、打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捕捞、渔具制售、野生河鱼地下交易等违法行为。
联合执法过程中,执法工作人员分别对县域内的渔具店、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排查,对现场查获的“爆炸钩”、“绝户网”等非法渔具依法予以收缴;并在重点水域开展巡河行动,对违规使用钓具的钓鱼爱好者进行普法教育并当场对其钓具依法进行收缴,对发现的“三无”船舶依法进行收缴,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截至5月22日,联合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已收缴“三无”船舶12艘、地笼13副、钓鱼杆11根、爆炸钩260余个。
今年以来,县森林公安局已和其他职能部门多次开展类似联合执法活动,共依法查处“电、网、锚”等使用禁用工具或禁用方法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3起,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9人,有效打击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