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贺影、蒋景芬
5月27日,高沙镇居民黄某某来到洞口县公安局高沙派出所报警:称其被诈骗三万余元。接警后,高沙派出所迅速召集警力开展侦查工作。办案民警对受害人黄某某提供的线索进行细致梳理,对涉案账户及资金流向等进行深度研判、循线追踪,最终成功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施某某(男,57岁,江苏省海门市人)、黄某某(男,19岁,江苏省启东市人)的身份信息及藏匿地点。
随即,办案民警兵分两路,日夜兼程,远赴江苏省南通市、上海市青浦区两地,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于5月30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施某某、黄某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施某某于5月27日将其名下的邮政储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出转入涉诈资金共计48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于5月17日至27日期间将其名下的的邮政储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出转入涉诈资金共计30万余元,并从中获利13000元。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施某某、黄某某均对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二人均已被洞口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