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付健 李旭
近期,双峰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多名涉毒违法人员,当民警询问他们吸毒的原因,竟称听信“毒品醒酒、消愁”等荒诞离奇的言论,最终让自己身陷法网。
01
梓门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肖某有吸毒现象。11月14日,民警根据线索,敲开了县城某宾馆房间门,发现了正在吸食毒品的肖某。
经调查,民警发现肖某吸食的毒品是其“朋友”曾某提供的,房间也是曾某开的。
在民警的劝说下,11月15日,曾某主动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11月23日,梓门派出所民警发现辖区朱某有吸毒嫌疑。接此线索,民警立即对朱某进行抓捕。
到案后,朱某供述其酒后听信“朋友”说“吸毒能醒酒”的荒诞言论,随后以身试毒吸食了毒品。
11月30日,民警获得线索,辖区内居民彭某有吸毒嫌疑,民警立即展开摸排侦查,经蹲守布控,成功将彭某抓获。
彭某到案后供述,其因心情烦闷想用毒品解闷,遂注射了海洛因。
目前嫌疑人肖某、朱某、彭某因吸毒违法行为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曾某因容留他人吸毒的违法行为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02
锁石派出所民警通过走访摸排,锁定1名涉嫌吸食毒品的违法人员。所长胡志茂随即调度警力进行严密布控,并果断采取抓捕行动。
11月29日18时许,民警在辖区抓获吸食毒品嫌疑人王某,经尿液样本检测,甲基安非他明结果呈阳性。经询问,王某如实交代了其吸食毒品的违法事实。目前嫌疑人王某因吸毒违法行为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
1、要加强毒品知识学习,学会辨识毒品,了解毒品的危害,懂得“吸毒一口,掉入虎口”的道理,不听信毒品能治病、解脱烦恼和痛苦、带来快乐等谎言。
2、不随意接受陌生人给的零食、饮料等。不法分子会声称新型毒品不是毒品,而是零食、网红饮料、减肥药等,或谎称不会上瘾。一定要坚决抵制,拒绝毒品要从第一口开始。
3、不结交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人。如发现亲朋好友中有吸、贩毒行为的人,一要劝阻,二要远离,三要报告公安机关。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