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艳芳
2023年年底,待业在家的凌某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一个网名为“明月”的网友,听“明月”说只要在凌晨发放小卡片就能赚钱,凌某某心动了。
“明月”通过QQ给凌某某发送了“色情信息”卡片的电子模板,让他按照要求印制。凌某某自行在网上购置了一台便携式打印机,打印制作了“涉黄”小卡片。随后,凌某某每晚都会外出“工作”,选择车辆停放较多的场地投放卡片,并拍摄视频发送给“明月”,“明月”根据视频计算凌某某发放的卡片数量,再结算“工资”给他。
2024年1月11日,凌某某像往常一样,打印了数百张小卡片,装在背包中,打算再次外出投放。
1月12日凌晨1时许,双峰县公安局永丰水陆派出所的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金开街道某小区附近,有人往路边停放的车辆上投放“涉黄”小卡片。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联合社区警务人员进行走访摸排,发现一名男子正往路边的车辆上投放卡片,民警与社区警务人员迅速靠近将其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查获100余张小卡片,并在其家中查获打印机等作案工具以及“涉黄”小卡片1000余张。
经询问,凌某某如实交代了其于2023年年底以来,多次在娄底、永州等地投放“涉黄”小卡片,以此获取不义之财的违法行为。
目前,凌某某因传播淫秽信息的违法行为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违法犯罪分子往往利用“涉黄”小卡片为幌子,为电信网络诈骗引流,一旦有人扫描该卡片上的二维码,就可能会被诱导进入赌博、刷单、裸聊等平台,进而导致上当受骗。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警惕,坚决抵制不良诱惑,不要扫描“涉黄”小卡片上的二维码,如发现“涉黄”、“涉诈”等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编辑:杨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