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肖卓根 通讯员 温煦
即将迎来农历春节,很多人喜欢在春节前后燃放烟花爆竹,不过因此带来的隐患也不小。为严防因烟花爆竹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双峰县公安局坚持对非法运输、储存、买卖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近日,青树坪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抓获1名违法人员,查获非法储存的鞭炮39件,各种品牌的烟花243个。
1月9日, 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青树坪镇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迅速对该情况展开调查。通过分析研判、摸排走访等前期侦查工作,锁定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嫌疑人尹某。
1月10日,青树坪派出所与青树坪镇安监站联合执法,赶往尹某家中依法进行检查,在二楼查获非法储存的鞭炮39件,烟花243个。
经查,从2022年5月开始,尹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经营为目的从湖南省某烟花爆竹销售店购入烟花爆竹,并储存在其家中。
目前,尹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双峰公安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均需要经过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危险品,若保管或燃放不当,极易引发火灾和人员伤害事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市民朋友不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主动与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
(编辑:杨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