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尹方倩
近年来,犯罪分子瞄上了生活中最常见的手机卡、银行卡,使其成为网络犯罪和电信诈骗的重要工具,朋友、夫妻间出借银行卡风险也太大了。
4月4日,在福建省务工的杨林镇李女士在老公的催促下,将自己的银行卡卡号发给了老公的“牌友”,帮忙收款。先后分三次收到1.6万余元,前两笔已经由李女士转出,最后一笔入账后,李女士银行卡因涉嫌诈骗被冻结。已无法转出资金,“善良”的李女士并未意识到涉诈风险,又使用另一张银行卡将自己的存款转出如数金额给老公“牌友”的指定账户。直到接到公安机关通知,联系李女士前往户籍地接受调查,李女士才知道自己帮助诈骗分子转移了涉诈资金。现李女士懊悔不已,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本案例中,李女士缺乏资金保护意识和风险责任意识,随意将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未意识到出租出借银行卡可能触犯法律法规。其朋友利用李女士夫妻的信任,出售他人银行卡,使得不法分子用于从事洗钱、电信诈骗、非法资金往来等违法犯罪活动。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