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朱泽鹏
近期,双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有群众称家中财物被盗。
接警后,局刑侦大队城区战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发现“案发现场”完好无损,门窗没有任何被撬动的痕迹,民警初步判定这应该是熟人作案。
通过深入分析研判,民警发现受害人的朋友龚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局大数据实战中心的协助下,民警迅速在甘棠镇龚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查,嫌疑人龚某受邀在受害人家中居住时,获悉了受害人存储现金的位置,便心生贪念,先后盗走现金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
目前,嫌疑人龚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朋友之间当以诚相待,可有些人却利用这种不设防的心理“杀熟”,向熟人伸出盗窃之手。一定要增强防盗意识,切勿轻信他人,勿在他人面前显露财富,这些举动为违法犯罪分子实施盗窃提供了便利。请提高警惕并加以防范,一旦发现财物被盗应立即报警。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