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肖卓
为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双峰县公安局金开派出所坚持严厉打击涉黄违法犯罪。近日,金开派出所快速查处2起卖淫嫖娼案,抓获4名违法行为人。
01
6月2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金开街道桑园社区某门面存在涉黄行为。次日凌晨,办案民警根据白天摸排的情况,立即安排部署警力,在门面周边进行蹲守布控,成功在门面二楼一房间内当场抓获杨某、胡某。
经询问,杨某如实交代了其卖淫的违法事实,胡某如实交代了其嫖娼的违法事实。目前,杨某、胡某因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2
4月28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金开街道桑园社区某家店内存在涉黄行为。通过摸排走访,民警成功掌握了该店涉黄的违法事实。当晚23时许,通过警力部署,民警对该店展开突击检查,在二楼房间内抓获正在进行卖淫嫖娼的刘某、胡某,查获涉黄物品若干。
经询问,刘某、胡某如实交代了其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目前,刘某、胡某因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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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民警提醒:涉“黄”类违法犯罪严重破坏社会风气和治安秩序,双峰公安对此类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请广大群众珍惜美好生活,自觉抵制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