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立 周彪 尹方倩 何妍
小案连民心,破案护安宁。洞口县公安局醪田派出所始终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紧盯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酒后滋事、偷开机动车、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行为,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以快侦快破的实际行动回应群众期盼,全力筑牢辖区平安防线。

酒后滋事,“醉”不可恕。6月10日,醪田派出所快速处置一起酒后寻衅滋事案件,依法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尹某、尹某强两人。
经查,2026年6月10日凌晨3时许,尹某、尹某强等人聚餐饮酒。醉酒后,尹某强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继而采用掐脖、拖拽等方式攻击对方,致其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依法将涉事人员传唤至派出所。
目前,违法行为人尹某、尹某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偷开机动车,侥幸必被捉。6月22日,醪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路边的私家车被人私自开走。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调取周边监控视频、走访沿线群众,迅速锁定嫌疑人身份及其活动轨迹。经循线追踪,民警成功将违法行为人尹某抓获归案。
目前,违法行为人尹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私闯民宅,法律不容。6月22日,醪田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一名陌生男子未经允许强行闯入其住宅并多次纠缠逗留,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依法将违法行为人旷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旷某因个人感情纠纷,在未征得房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推门进入他人住宅,经房主要求退出仍拒不离开。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目前,违法行为人旷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下一步,洞口公安将持续加大侵财类、滋事类案件打击整治力度,坚持快出警、快侦查、快处置,持续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全力守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李昱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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