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郭达伟 曾嵘 记者:谢立军
7月4日,益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市民投诉:贾女士于7月2日从赫山区萝溪路搭乘网约车至八字哨镇,网约车湘HD91***驾驶员以订单行程过远、返程没有顾客为由,多收取贾女士15元乘车费。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网约车违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该支队立即立案处理,并将多收乘车费返还至投诉人。
出租汽车已成为不少学生、市民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为进一步规范辖区营运市场秩序,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该支队结合“平安有我 益路清风”活动和交通执法“风暴行动”,继续深入开展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针对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行业特点和规律,重拳打击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不按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该支队办理出租汽车有效投诉件143起,立案58起,批评教育再学习人数达85人次,辖区出租汽车运营秩序整体好转。
益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温馨提示:请广大市民尽量选乘合规、资质齐全的营运车辆出行,欢迎广大市民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举报营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益阳市道路运输营运市场良性发展的外部环境。
(编辑:杨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