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岚海、李昌辉
近日,郴州机场安全检查站连续查获2起旅客藏匿打火机行为。按照民航局相关规定,当事旅客均移交机场公安处理。
11月1日18时20分,郴州机场安全检查站人身检查员对旅客骆某进行人身检查时,发现该旅客腋下有突出异物并且探测器发出报警,人身检查员随即请旅客取出,发现其腋下藏匿打火机一个,后将骆某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11月5日20时35分,郴州机场安全检查站开机员对旅客梁某进行随身行李物品检查时,发现该旅客水杯藏匿打火机一个,后将梁某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郴州机场安全检查站温馨提示:
隐匿或藏匿携带民航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没收或扣留非法携带的物品;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节约您的过检时间,确保飞行安全,还请您在乘机时严格遵守民航相关规定,勿携带违禁物品乘机,以免影响您的正常出行。
安全是民航业的生命线,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安检作为空防安全保障的排头兵,将始终以确保郴州机场航班安全为己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标准,全力保障航班安全、平稳运行。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