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胡红章 邹斯怡
8月22日16时21分许,湘潭交警接到报警,一名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湘潭市雨湖区郑家村东风组地段时,与一辆面包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面包车驾驶人迅速驾车逃离现场。
接到报警后,交警支队九华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李邦迅速赶赴现场,随后立即配合医护人员把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由于事发突然,电动车驾驶人仅模糊记住肇事车辆部分特征,加上事发地处乡村,周边监控覆盖有限、线索零散,案件侦破工作初期陷入困境。
李邦并未气馁,立即报告中队领导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机制,扩大侦查范围,并根据肇事车辆逃逸方向调取沿途监控,一帧一帧反复查看,逐一排查可疑人员。经过不懈努力,他们终于在一处隐蔽的监控探头中发现了肇事车辆的清晰影像,却发现该车为查封车辆,车主信息模糊,驾驶员身份更是无从查询,侦破难度再升一级。

面对“人车失联”的难题,民警又通过系统查询推测出车辆可能的落脚地点,随即对其附近社区进行摸排走访,寻找肇事车辆。同时启动人脸识别技术,将海量数据比对与分析。功夫不负有心人,8月28日,民警终于确定了肇事嫌疑人的身份与行踪,并成功将其抓获归案。随后,该男子跟随民警对肇事车辆进行了指认。
同时,因为肇事逃逸,该男子将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近日,伤者家属特意带着锦旗来到九华大队,感谢民警快速侦破该肇事逃逸案。

湘潭交警在此提醒各位驾驶人:交通安全并非小事,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肇事逃逸者终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编辑:丁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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